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安〔2017〕300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促进江苏建筑业技术创新,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2016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位于江苏省境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两项以上,以及公司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公司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叁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二、申报及批准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同一公司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新技术应用过程中有所创新的除外。
3.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附件2)。
4.公司通过&濒诲辩耻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谤诲辩耻辞;网站&濒诲辩耻辞;公共服务&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在线申报&谤诲辩耻辞;栏目中的&濒诲辩耻辞;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申报。申报书下载打印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发文公布。
叁、其它
1.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30日
2.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颜银军,025-51868640。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
2.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
(2017年度)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地区: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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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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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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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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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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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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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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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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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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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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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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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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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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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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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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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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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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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用 部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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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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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不够可加页)
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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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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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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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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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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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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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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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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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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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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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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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
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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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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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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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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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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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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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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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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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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