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范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江苏省是全国的建筑大省,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近13000亿元。今后目标是要在建筑业做大的基础上,做优、做强、做特、做专全省建筑业,并实现精品工程。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人才培养,即培养建造师队伍,提高建造师素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共有近9万人,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六个专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这一特点,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对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规定,并从今年3月起,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由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照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具体要求,负责推荐培训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推荐的培训单位进行认真考核后确定了25家培训单位并上网公示。同时,还与省注册中心、信息中心共同商讨,专门开发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根据建造师的专业特点,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法规与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机电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矿业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7本教材。 目前,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问卷等方式对培训单位进行动态考核,对不合格的将取消培训资格。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同志对培训单位及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25家培训单位于9月1日前对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全面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